江苏发文全面部署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深入推进“十二五”江苏全民科学素质工作,10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苏政办发〔2011〕136号)。

   《实施方案》分背景和意义、方针和目标、重点工作和组织实施四个部分。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指导方针中既继续坚持了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出的十六字方针,即:“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又在原有“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工作主题中增加了“促进创新创造”内容。工作目标是:“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显著发展,基本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我省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7%以上。”

    根据指导方针和工作目标,在“十二五”期间,将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重点开展10项专项任务。《实施方案》结合江苏实际,在开展10项专项任务中共提出了31项具体措施并明确了牵头和参与部门。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中增加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强调要大力推进社区科普场所和设施建设,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到2015年底全省90%以上的社区建有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和科普画廊。在实施五大基础工程中强调要推动各级政府把科技馆等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推动公益性科普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各级财政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到2015年底,城区常住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大城市建有综合性、现代化和有地方特色的科普场馆,有条件的县(市)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科技馆。到2015年底,苏南地区建有科普画廊(宣传栏)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比例达到100%,苏中、苏北地区分别达80%和60%。

    为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完善和进度安排。进一步强调了各地各部门的责任,特别强调省各有关部门要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各地要将科学素质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议程。从构建政策法规体系、加大经费投入、健全分类指导机制、建立监测评估和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强调苏南地区以掌握国际经济竞争主动权为目标,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的科普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科学素质以及创新创造能力,在全省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苏中地区要努力赶超先进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化科普工作平台,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建设上取得突破。苏北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强化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科普活动,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江苏省镇江、扬州等市、金湖县、南京市秦淮区等县、区也结合本地区实际相继印发了“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镇江市明确,到2015年,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总体目标。扬州市确定至2015年,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在全省处中上水平。金湖县将“十二五”末全县人均科普经费超5元的目标写进了《金湖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规划(2011-2015年)》中。秦淮区明确,到2015年,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公民比例超过11%。(作者:范银宏)